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9 18:55:29
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时一般判给登记方所有,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婚内共同还贷部分由得房子的一方补偿。父母为子女婚后买房,如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按共同夫妻财产处理。法律分析;1、如果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他们的子女名下,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在离婚时通常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该方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增值部分,则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2、如果是父母为子女婚后买房,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则按共同夫妻财产处理,可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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