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3:39:08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1、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行政行为的撤销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情况是有所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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