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3:41:06
法律分析:1、企业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诮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虽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2、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练省的易注销公告)专栏”异以留言”功能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3、公告期满30日内,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向登记机关递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4、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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