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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3:40:50
要根据“临时工”的身份确定罪名。如果“临时工”在从事国家委派、委托的公务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按“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案例:北京密云某镇政府一“临时工”受贿36万元,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6年半有期徒刑。如果“临时工”是公司职员,则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其量刑要比“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轻很多。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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