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5 17:59:05
法律分析:有过错方的行踪和与人交往的情况;非法同居、接触的现实影像资料;婚姻关系证明;离婚理由的全部事实证据;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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