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4:23:43
一、福州未婚公证申请的条件。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的管辖。二、福州未婚公证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