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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4:00:28
企业清算和解散的程序要求:个人独资企业应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30日内申报债权;合伙企业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45日内申报债权;公司合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45日内申报债权;公司分立和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45日内申报债权;公司解散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45日内申报债权。法律分析;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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