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4:02:00
不构成医疗事故还要负民事责任吗。不构成医疗事故并非不负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的理解有一个观点和原则,就是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侵权纠纷不能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应当按照《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处理。《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法确立的对侵权行为造成损害予以救济的基本原则,也是法制社会对人权提供的最基本的法律保障,作为行政法规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可能与民事基本法的这一基本原则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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