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4:02:41
评标违法应该承担的责任如下:1、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违规操作行为如下: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2、擅离职守。3、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4、私下接触投标人。5、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6、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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