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3:45:38
一般情况下,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之后又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该子女仍属于独生子女,但是,目前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证。但是,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享受从领证之月起,每月领取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等奖励和优待。【法律规定】;《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三十九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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