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3:50:47
法律分析:超过20万不满50万的部分,按1%收取;超过50万不满500万的部分,按照0.8%的收取;超过500万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超过1000万的部分,按0.1%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一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公证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二)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三)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四)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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