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3:50:49
土地使用权出证、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的收费标准如下:标的额50万以下收取0.3%,最低200元;50万至500万的收取1500+(标的额-50万)×0.25%;500万至1000万的收取12750+(标的额-500万)×0.2%;1000万至2000万的收取22750+(标的额-1000万)×0.15%。法律分析;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证、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2、标的额五十万以下的收取0.3%,最低200元。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的:1500+(标的额-50万)×0.25%元。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12750+(标的额-500万)×0.2%元。一千万元至两千万元的:22750+(标的额-1000万)×0.15%元。拓展延伸;财产公证费用核算方法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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