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3:48:35
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时,对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中止离婚诉讼,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诉讼的共同诉讼人。一、家庭共同财产的基本特征。(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二)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三)夫妻之间依《民法典》的规定采取书面约定形成规定的财产。家庭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例如,家庭成员共同投资建造的房屋、家庭经营的工商业、农副业的收入或以共同收益购买的财产等。家庭共同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有。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没有分家析产时,每个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都有一定的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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