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4:09:56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但需要给被执行人留有基本生活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1款的规定,对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可采用扣留、提取的方法进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扣留是指人民法院通知储存有被执行人收入的单位,不准被执行人提取或转移该项收入提取是指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那部分收入从储存单位取出,以便交付给权利人。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酬、农副业收入等。与被执行人收入有关的单位,是指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以及其他向被执行人支付各种收入的单位。这是由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所决定的。法律上对被执行人责任财产的细致区分是原情执行、文明执行的内在要求。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