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4:11:44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有以下法定情形:1、公司被宣告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依法解散并清算。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情形。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精神,适用简易注销的范围是指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二是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注意投资人应亲笔签名,不可代签),公告期为45日(自然日)。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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