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1:28:21
案情。2004年,黄某在为**矿业公司从事采矿工作的过程中,由于倒塌致使压伤了腰椎,经医院诊断为下半身瘫痪。后经**矿业公司与黄某约定,黄某住院时的各种费用全部由海-运公司承担的同时,海-运公司另外支付10万元人民币作为黄某的以后生活费用及其所需扶养未成年孩子的扶养费用。双方就此还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如果海-运公司在10月26日前不能全额支付该费用的,应向黄某支付1万元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签订协议的当日,海-运公司当即支付了5万元人民币。黄某的父、兄迫于无奈为了取得余下的5万元钱只好在收条上写下了以上字样分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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