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1:29:14
1、巧立名目扣押金何小姐看中了一套租金便宜的房屋,并且和房主谈妥条件签了合同,合同细化到房主姓名及住所、租金及交付方式、房屋修缮责任、物业交费、违约责任等等。在合同的最后,写着“房屋有损坏之处,将扣除押金”,她没有放在心上。住了半年,何小姐又找到一套租金更便宜的房屋想搬过去。她便找到房东要求退押金,但房东认为房屋有损坏之处,要扣除押金。何小姐顿时傻了眼。见招拆招: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与房东协商好,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遇到“房屋及其设施有损坏之处,将扣除押金”之类的合同条款,应该与房东书面约定损坏对象、程度等方面的细节,防止出现“墙面自行掉块漆也是房屋有损坏”的情况。最重要的是爱护屋内设施,不要授人以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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