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1:35:33
看守所家属会见时间每次一般不得超过半个小时,每个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会见的家属不得超过三个人。会见需符合条件,并经过办案单位许可,在看守所的上班时间进行会见。会见中应该严格遵守规定,不准讨论案情,也不准私下传递物品,否则会被责令立即停止会见。如果属于羁押期间的犯罪嫌疑人的,其家属不能会见,只能委托其代理律师会见。会见犯人一般半小时至一小时。服刑人员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每个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会见的家属不得超过三个人。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这时,家属可以申请探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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