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1:36:43
一、办理暂住证所需的资料应持有以下证明书,证明书应在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1、居民身份证明书或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发行的身份证明书2、暂住在市内(农)户内或租赁住宅内的,应提交户籍(住宅)主户籍簿或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即可),证明书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籍(住宅)主应注明事务员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3、本人最近一寸正面无冠黑白照片3张。处理期限:对于证明书和证明书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地方来北京的人,暂住地派出所必须当场处理,发行证明书。二、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咨询办北京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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