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1:48:13
办事流程;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书面申请。2.初审复核。申请人将相关材料交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书、户口本、退伍军人证、军队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连同其他相关材料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3.核查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镇上报的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查,对材料不全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镇进行补充完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一式两份)交予申请人;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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