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1:45:38
地役权的不可分性:地役权的享有和存在都及于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全部,不能分割为数个不同部分或者仅以一部分而存在。因此,需役地部分转让时,地役权的权利不变;供役地部分转让时,地役权约束也不受影响。需役地及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法律分析;需要视情况而定。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地役权的享有和存在都及于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全部,不能分割为数个不同部分或者仅仅以一部分而存在。地役权的不可分性体现在两个不同方面:需役地部分转让时,地役权的权利不变;供役地部分转让时,地役权约束也不受影响。因此,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拓展延伸;地役权的转让对受让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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