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1:45:55
1、对于“形成附和”的装修装饰物,双方就补偿达成一致,按照约定;2、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则分为三种情形处理。【请形一:租赁合同因租期届满而终止】对于“形成附和”的装修装饰物,无论残值几何,承租人均无权请求出租人补偿。【情形二:租赁合同因合同无效而终止】对于“形成附和”的装修装饰物,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情形三:因合同被解除而终止】对于“形成附和”的装修装饰物在剩余租期内的残值损失的分担,随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原因不同而不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解除如天灾等,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因出租人违约而解除,由出租人承担;——因承租人违约而解除,由承租人承担;——因双方违约而解除,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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