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1:44:43
一.改造用地免使用税1.对改造安置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且对改造安置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房相关的,及购买安置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房的,依据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照安置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免征。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改造安置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二.个人改造安置房享优惠1.对于个人来说,第一次购买的改造安置房面积在≤90平米,可以按照1%的税率计征契税。而购买的改造安置住房面积≥90平米,不过却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将按照法律规定的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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