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01:42:34
法律分析:一、客体: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二、主观要件: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三、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能构成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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