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4 23:51:56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自然人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具体表现为:。(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四)伪造信用卡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