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4 23:51:15
法律意见;你好,我和我老婆是2012年结婚的。结婚后,我妻子掌管我所有的收入。因为她很爱打扮,虚荣心很强,经常用我们家的收入买一些高档的化妆品和衣服,而我自己的工资也不是特别高,所以我经常劝她勤快一点,但是她根本不听。我们两个经常因为这些事情发生矛盾。2015年3月,我们协商离婚的时候,没有谈妥财产分割的问题。我觉得老婆买的高档衣服化妆品应该属于她的特殊生活用品,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那些东西是她用我们俩的工资买的,当然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我的想法有法律依据吗。律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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