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4 21:41:29
法律分析:长期在外形成空挂户。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使大量人员长期漂流在外面,几年或数十年不回家,或者在外置业定居,但户口未随居住地迁入形成空挂户。这种类型人数多,分布广,普查登记时难以掌握其具体居住地,难以说清从事的具体工作,普查难度大,是比较典型的空挂户。城镇“农转非”形成空挂户。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农村户口在缴纳一定的费用后就成为城镇户口,农村通过买户口实现“农转非”成为潮流。大量涌入的农转非人员城镇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对这种农转非人员的户口大量挂在了假设的第八、第九居委上,成为名副其实的“空挂户”。经过十多年的变迁,急需对此进行户口整顿,按其实际居住地迁移落实户口,保证“农转非”人员户有其名,居有其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