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4 21:09:36
法律分析:一般是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的。行政复议中止是指复议机关基于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对引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制度。复议实践中,复议机关往往因为出现某些特殊事由而无法正常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但又不能因此撤销案件,在此情况下复议机关可以通过复议中止制度暂时中断行政复议程序,待影响案件审理的事由和因素消除后,再恢复对涉案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审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中止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中止事由消除后,行政复议期限将继续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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