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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4 21:06:5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四条规定了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立案标准,包括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多次违规出具等情形。法律分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立案标准为:(一)行为人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三)多次违规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等。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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