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5 05:16:32
法律分析。1、初创补贴:初创补贴标准1万元;合伙创办企业合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要求:自主创业人员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后,可前往初创企业注册地所在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人员就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可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人(含3人)以下 每人2000元;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要求:申请时限为一年一次3、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本市当年度最低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约0元每人每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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