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5 05:19:59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一、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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