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5 02:12:39
拆迁公告是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及时公告。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实施具体的行政措施等行为,市、县级进行公告就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城市平房拆迁征收公告有效吗?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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