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5 02:12:40
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自由行动受到法律保护是正确的。自然人的身体是自然人开展民事活动的基础条件。没有身体不成立法律定义的自然人的条件,更不具备开展法律行为的资格。与其他权利不同,自然人的身体权利具备特殊意义,法律亦给予特殊保护。即使权利人,亦不能随意处分自己的身体权利。身体权主要是指自然人身体在法律上所获得的保障权利。既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也包括对身体的有限的支配权和相对的自由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是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是绝对权,是对世权。法律保障民事主体的生命、健康、自由,也要求其他民事主体对相关权利予以尊重。需要明确的是,即使是权利主体也不得对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利进行损害。权利主体与他人之间达成损害自己生命、健康的协议,均不产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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