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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5 02:15:19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录有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录音录像制品,未经许可播放或复制广播、电视节目,故意避开或破坏技术措施,删除或改变权利管理信息,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法律分析;《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得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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