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5 02:20:53
《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那么,问题来了。哪些人可以向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呢?难道只有夫妻双方吗。根据最高人民《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有权向人民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一、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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