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5 02:31:48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应当报废的情况包括:1.各种车辆累计行驶达到规定里程或使用年限;2.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3.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4.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5.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6.经检验仍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对。法律分析;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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