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5 03:38:05
《民法典》第447条规定留置权构成要件,包括动产归留置范围、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已合法占有动产。留置的动产应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间留置除外(《民法典》第44)。法律或当事人约定禁止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民法典》第449条)。若留置权人失去占有权或接受债务人提供担保,留置权消失(《民法典》第457条)。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留置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动产属于可以留置的动产。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3、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民法典》第四百四十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