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4 23:43:12
申请人仲裁结果不服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不予执行,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当事人诉讼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如下: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如下:1、没有仲裁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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