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5 10:15:34
行政许可的五种种类是: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行政许可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审査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之决定的行政行为。一、行政许可的听证事项。凡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明确规定听证程序,行政许可属于其规定的情形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举行听证。如果行政机关认为行政许可事项对公共利益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行政机关就应当将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告,使社会对此予以关注,听取社会各界包括有关专家的意见。行政机关经过对申请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进行考量后,认为准予许可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反之,则应拒绝颁发许可。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二、经营许可和经营备案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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