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5 11:36:08
律师分析。权利。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2、有对安全生产生产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4、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5、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6、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义务。1、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