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5 11:42:27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有。(1)知情权,即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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