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6 17:51:01
在离婚诉讼中,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那么如何证明双方分居满一年呢。首先如何定义分居呢。公众对于分居的一般理解就是两个人不住在一起,不在一起过夫妻生活等,但目前对分居的认定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停止共同生活,双方分开居住,各自建立各自的生活方式,经济财务不再混同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在这个定义下,以夫妻不在一起居住作为标准要进行区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是因为工作学习或其他客观原因分居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关于双方分居的证明可以参照以下内容。第一,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例如租房合同。第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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