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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6 13:27:37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在男女双方结婚前,女方所购买的电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女方所有。同时,该法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还列举了婚前财产的几种类型。如果夫妻间对婚前财产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适用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另外,如果一方婚前财产是贵重物品,如钻戒等高价值的饰品,则不应归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男女双方结婚前,女方所购买的电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女方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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