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3 23:12:26
本文介绍了烟台市的产假规定和关于怀孕和产假待遇的相关。根据规定,烟台婚假为3天,婚产假为158天,婚产假为20天。同时,企业应暂时调换女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作业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或畸形的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并准许女职工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同时,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法律分析;一、烟台市的产假规定。烟台婚假为3天,烟台婚产假(女方)为158天,烟台婚产假(男方)为20天。二、关于怀孕和产假待遇。1.对于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或畸形等特殊情况下的女职工,企业应暂时调换工种或减轻工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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