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3 17:28:12
我国《》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控告。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由此可以看出,不管行为人举报的情况是否属实,只要其没有借检举、控告的名义捏造、歪曲事实而侮辱、诽谤他人,就是正当行使权利的合法行为,就不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一、侵权的具体形式;(一)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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