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4 23:49:4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储存一定数量及类型的军用枪支、非军用枪支、子弹、气枪铅弹、其他非军用子弹等,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将被视为共犯。法律分析;要看枪支和弹药类型定。非法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就可以立案追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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