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4 17:00:04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劳动保障厅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6〕102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9号)关于做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精神,切实加快推进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关于转发湖北省劳动保障厅、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劳社工伤司函〔2006〕2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二)项目承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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