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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4 19:17:1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多次”盗窃是指一年之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了3次以上。多次盗窃,一般指3次以上,但并非只要盗窃了3次就构成犯罪,而且要结合犯罪情节加以考虑。如在公共场所、交通工具上或入户进行盗窃的,以及曾因盗窃受过治安行政处罚的,一般应以盗窃罪论处,但因生活所迫多次小偷小摸生活用品或食物,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不应按犯罪处理。一、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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