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4 19:21:32
性质不同。1、连续犯:行为人基于一个概括的故意,反复实施了数个独立犯罪的行为而触犯了同一罪名。2、集合犯:刑事法律把同种的数个犯罪行为集合成为一个犯罪。特点不同。1、连续犯: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表现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行为与行为在时间上不能间隔的过久。2、集合犯: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间隔,即在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要求有连续性。根据《刑法》理论过去多注意研究惯犯,而对集合犯则少人问津。考虑到修订的刑法取消了惯犯的规定,而在刑法理论上,常业犯、常习犯、惯犯、职业犯、营业犯等包括在集合犯中,因此,刑法中集合犯的法律规定应当纳入研究的视野。但讨论集合犯,有必要首先考察和借鉴海外刑法理论中集合犯理论的论述。一、集合犯是什么意思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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