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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4 15:00:43
江苏省的产假规定为158天。江苏省的产假规定如下:1、女方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2、在难产的情况下,产假增加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4、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江苏省的产假申请流程。1、 在怀孕7个月以上,即28周以上时,向公司提出产假申请。2、 根据公司的规定,填写产假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 等待公司的批准,获得产假。4、 在产前15天内,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安排产前假期。5、 在产后98天内,享受产后假期。如果产前假期已经休完,可以享受112天的假期。如果是多胞胎分娩,每多一个胎儿增加15天的假期,最多不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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